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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筹备召开北京服装学院妇女联合会成立大会暨第一届妇女代表大会代表推选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和分工会:

为落实中共北京市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妇女联合会印发的《关于开展高校妇联组织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校决定成立北京服装学院妇女联合会并于12月底前召开第一届妇女代表大会。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妇女联合会机关、事业单位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妇女联合会选举工作条例》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中国妇女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总体要求,引导学校女性师生听党话、跟党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

二、工作原则

1.坚持政治引领原则,把女性师生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切实保持和增强我校妇女工作的政治性。

2.坚持服务大局原则,充分发挥妇女半边天作用,团结动员我校广大女性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任务不断奋斗,努力为完成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保持和增强我校妇女工作的先进性。

3.坚持服务师生原则,强化服务意识,整合服务资源、提升服务能力,把握妇女工作规律,为女性师生排忧解难,提高妇女工作科学化水平,切实保持和增强我校妇女工作的群众性。


4.坚持党的领导原则,工作中坚持党建带妇建,从学校工作全局出发,加强党委对妇女工作的领导,合理设置妇联组织,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协调妇联组织与其他群团组织、社团组织的关系,完善运行机制,提升工作效能。

三、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周志军

副组长:倪赛力 姜孔桥

成 员:殷文生 梁 宇 江 建 张运菊

工作组下设5个专项工作组,分别是组织组、文秘组、宣传组、会务组、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各专项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办公室设在校工会。

(一)组织组

组长:殷文生

成员:张 宁、罗 昱

工作职责:负责干部人员调整,牵头协调组建工作。

(二)文秘组

组长:肖 寒

成员:王 峰、付 佳

工作职责:负责会议的议程审定及领导讲话稿的起草。

(三)宣传组

组长:张宏娜

成员:郄 程、宋冰滢

工作职责:负责宣传氛围营造。

(四)会务组

组长:张运菊

成员:王艳童、赵雪莲

工作职责:负责各项筹备及具体会务工作。

(五)代表资格审查小组

组长:张德权

成员:文 科、冯 满

工作职责:审查各分工会酝酿产生代表的程序、方法是否符合规定。审查代表是否符合条件。提出代表资格审查报告,提请校党委常委会讨论。

四、组织架构

1.北京服装学院妇联是校党委领导下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开展工作的群团组织,是妇女联合会在我校的基层组织。北服妇联工作对象涵盖女教职工、在校女学生等。

妇联机构单列,下设办公室,挂靠校工会。

2.校妇联的领导机构是校妇联执委会,妇联执委会委员实行专兼职相结合。设主席1名,由女副校级领导或女教授兼任;设副主席4名,其中专职副主席 1 名。执行委员9-11名。原则上执委由相关部门的女性领导、有影响力的女教授和优秀女学生等构成,由妇女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3.各二级单位(二级工会所在分党委)成立妇女委员会,简称“妇委会”,妇委会设主任1名,委员2名。

4.二级单位妇委会主任:分党委选派1名女性教职工,原则上由本单位女性书记、院长、副书记、副院长、分工会主席兼任。

五、校妇女代表大会代表及“妇委会”委员

(一)代表人数及结构

我校现有女教职工761人,其中在编女教职工570人,非编女教职工191人;在校女生7101人。

根据市妇联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拟按照10%左右比例推选女教师代表75人(其中非编女职工代表2人),1%左右比例推选女学生代表10人,我校第一届妇女代表大会(简称妇代会)代表合计85人。

全部代表应为女性。结构以教师为主体兼顾其他,其中基层一线教职工和劳模先进会员代表占全体代表的 65%以上,高级职称代表不少于全体代表的 1/2,中层干部20%左右,并保证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师代表、以及非事业编制教职工代表,兼顾民主党派及少数民族代表。

(二)代表条件

我校第一届“妇代会”代表必须是聘用关系在我校的女性教职工或者学籍在我校的女学生,而且应是女性中的优秀分子。一般应具备以下四个方面的条件:

1.为人正派,品德高尚,热爱学校,熟悉校情,密切联系女教职工,依法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热心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工作。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事业,维护民族团结,促进国家统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参政议政能力;在学习、工作和社会生活中起表率作用;

4.应是学习、工作在北京服装学院年满18周岁的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女性公民。

(三)代表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代表及妇委会委员产生程序

学校妇女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经各二级单位党组织通过协商、推荐的方式产生。具体程序是:

1.各二级党组织根据代表名额和有关要求,组织所属单位女性师生充分酝酿协商提名,产生初步人选。

2.各二级党组织召开全体女教职工会议,对推荐人选进行讨论,按照大多数女教职工的意见确定本单位第一届妇代会教师代表,从中确定本单位妇委会成员。

3.学生代表由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推荐产生。

4.代表名单在本单位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将代表名单和二级妇委会成员报学校妇女代表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填写附件2和3)

六、工作要求

1.召开我校第一届妇女代表大会是关乎我校妇女工作一件大事,认真做好代表推荐工作是开好这次妇女代表大会的重要保证。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把推荐妇代会代表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按照学校党委的安排部署,加强领导,统筹落实。

2.在代表人选的酝酿提名、推荐讨论等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选举人的民主权利,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对酝酿协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认真研究,妥善处理,重要情况应及时向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3.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做好推荐中的组织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请于11月26日之前完成代表推荐等各环节工作任务,及时上报附件2和3。

联系人:赵雪莲

联系电话:64288313

电子邮箱: ygh@bift.edu.cn.

附件:1.北京服装学院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2.关于校第一届“妇代会”代表及第一届妇女委员会推选结果的报告

3.北京服装学院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代表名册


 中共北京服装学院委员会

2021年11月12日